【初選47人案・審訊第廿七日】
#墨落無悔 #民主派初選 #初選47人案 #港區國安法
獨媒報導 | 2023.03.17
- 區諾軒改稱不希望使用「騎劫」字眼 「結果又傷害戴耀廷」
- 區諾軒:「攬炒十步」是戴耀廷狂想、Final Fantasy 多名被告大笑
- 辯方指民主派奪半或被DQ拘捕 區諾軒引張炳良書指「民主路要談判先有機會」
【獨媒報導】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,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,16人不認罪,今(17日)踏入審訊第27天。辯方昨展示戴耀廷發出的新界東協調文件,區諾軒指不知悉亦不同意使用「會運用」否決權字眼,在盤問下認感覺被戴「騎劫」。區今主動表示,「我諗過我覺得唔應該用『騎劫』呢個字眼去定性呢件事,始終唔想再用呢類詞語,結果又傷害戴耀廷」,指文件和自己過往兩年認知「存在落差」、自己如「蒙在鼓裏」,並直言報名表列明須認同他及戴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,「我終歸難免有把關嘅責任。」辯方又引 WhatsApp 紀錄,顯示新東文件曾於2020年4及5月以廣播功能發出,惟區承認不在廣播名單亦沒有收到。
昨認感被戴耀廷「騎劫」 區諾軒今改稱不想用該字眼傷害戴耀廷
區諾軒繼續接受代表陳志全的大律師馬維騉盤問。辯方昨於庭上展示戴耀廷2020年6月8日在組織者群組發出的「35+新東final」文件,以「35+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新界東協調機制協議」為題,列明「會運用」權力否決預算案,區承認昨才得悉字眼非「會積極運用」,會上亦有質疑否決預算案的聲音。被問戴耀廷是否「騎劫」反對意見,區表示「確實係有呢個感覺」。
馬維騉今再指,區當時沒有開過檔案,因為若有開,他並不會同意當中字眼,亦會有所行動。區同意,並主動補充:「噚日辯方律師問我有冇一個騎劫嘅感覺,我諗過我覺得唔應該用騎劫呢個字眼去定性呢件事。始終唔想再用呢類詞語,結果又傷害戴耀廷」,陳志全和何桂藍等微笑。
▲ 陳志全
區認新東文件「會運用」字眼與過往兩年認知有落差、認「蒙在鼓裏」
區續指,「但係我認知當時嘅情況係,若果呢份文件係當時候係咁樣寫,確實同我認知協調會議中與會者的意見,存在落差」,並指想大家留意「報名表始終有一句係咁寫嘅,『參與者須要認同由戴耀廷和區諾軒主導的協調會議共識』,我終歸難免有把關嘅責任。」
法官李運騰續問,區是否不知道為何文件會寫「會運用」?區指當文件昨天出現在他面前,「甚至可以講,同我過往兩年幾對件事嘅認知,存在落差。」李問會否可能是初稿或草稿,區指若是初稿,應會有「(初稿)」字眼。
馬維騉其後問,就「騎劫」的答案,區諾軒是否昨晚回去認真想過,再答一個更好的版本,區同意。馬指他較關注區當時的感想,問區案發時是否的確有「被騎劫」的感覺。法官李運騰指區當時不知情,如何能有相關感受;陳仲衡亦指,「騎劫」一詞是由馬維騉提出,並非由證人自己說出。
區指:「可能我回應得唔好啦,因為我唔知道個稿件原來寫『會運用』,我冇理由喺當時會出現一個被騎劫或者任何負面嘅感覺,我只能形容當時嘅情況我係蒙在鼓裏。」李運騰問區說「蒙在鼓裏」是什麼意思,區解釋即當時新東協議最後採用「會運用」,而他並不知道。馬維騉一度指,原意今天完成盤問,但如區在周末再有其他進一步想法並在下周補充,或要再盤問他,惟法官陳慶偉即說「no」。
▲ 代表陳志全的大律師 馬維騉
「35+新東」及「35+新東final」分別於4及5月已發出 區均不知情
馬維騉續就戴耀廷和趙家賢的 WhatsApp 訊息發問,顯示「35+新東final」的文件曾於5月7日發出,但訊息發出者為一串數字及「@broadcast」的字眼,亦沒有顯示接收者。法官問及意思,控方解釋是 WhatsApp 廣播功能,該數字是從廣播名單而來。
馬續問,不論發布者是誰,「35+新東final」文件是否於5月7日已存在,而區並不知道,區答「真的不知道」,且直至拘捕前都不知道。區亦確認,「35+新東final」的文件,確實沒有在包含所有新東參與者、他亦是成員的「35+計劃新東訊息發布區」中發布。
李運騰其後再次提及戴耀廷和趙家賢的 WhatsApp 紀錄,問區是否並非廣播名單內,區指「我真係冇印象我係喺呢個廣播群組裡面」。李再引該紀錄,顯示名為「35+新東」的文件於4月16日由某人以廣播發出,即首次新東會議的兩日後,亦沒有顯示接收者,區指他沒有收過該檔案。
區認沒收到有關新西會議廣播訊息:我諗大家都覺得想當然我係知道
區諾軒並主動提及該紀錄另一條訊息,有關新西協調會議將在5月8日於石景澄、林廷衞議員聯合辦事處舉行。區略激動指:「我就肯定100個 percent 係冇收過(該訊息),我由案發去到今時今日,我呢一刻先知道元朗安寧路世宙3號地舖原來係石景澄林廷衞議員辦事處」,並指「我一路以為係張可森議員辦事處」。李運騰指,法庭不清楚該資訊是否正確,區同意,但強調「如果呢個訊息我有收過,我就會聯繫到呢個地址同呢兩位議員嘅名」。
李運騰指區稱他沒有出席過任何新西會議。區答「係啊,但我作為初選嘅主要協調人,我可以好肯定同法庭講,新界西嘅開會通知,呢一個訊息,我係冇收過」,說時並苦笑。陳慶偉續問區作為組織者,有否特別原因沒有收到該些訊息,區先指因他不在廣播群組內,陳再追問區不獲告知是因為溝通錯誤、分工、抑或其他原因?區再略激動苦笑:「我諗大家都覺得想當然我係知道囉,我而家真係真感情,我蒙在鼓裏。」彭卓棋、施德來等發笑,有被告笑着重複:「真感情。」
區指據分工主力負責港島 「唔係好關心新界西」
區確認,新西會議的時間地點均不是他決定,而他沒有出席新西會議是因「唔係好關心新界西」,指他當時主力負責香港島,「我的確冇辦法出席所有協調會議。」陳仲衡問他有否向戴耀廷及趙家賢表達他沒興趣,區指沒有,「但係根據當時分工,我知道自己嘅責任係要搞好香港島嘅協調會議」,他事前亦知道戴耀廷會出席新西會議。
此外,法官李運騰庭上亦有向區諾軒展示不同文件,就「民主派九龍西協調機制(初稿)」,區記得戴耀廷在首次九西會議後傳予他;至於「民主派九龍西協調機制協議」,他指沒有「初稿」字眼,理解為「終定本」,並指很大機會在戴耀廷6月8日發出時看過。
至於「民主派新界西協調機制協議」,區指很有信心6月8日戴耀廷傳送時沒開過檔案,因他是在報名期才知道新西使用「會運用」字眼。李其後再將「民主派新西協調機制(初稿)」及「民主派新界西協調機制協議」一同展示,區直言「真係未見過」該份初稿,「我又係第一次見。」
【獨媒報導】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,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,16人不認罪,今(17日)踏入審訊第27天。區諾軒繼續接受代表陳志全的大狀盤問,區同意戴耀廷〈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〉一文是對未來的「預測」,又指是戴的「狂想」,因屬「好唔現實嘅預測」。法官問是否戴的「藍圖」,又指戴認為該十步是「香港宿命」,區則指認為是「final fantasy(最終幻想)」,多名被告大笑。區又認同,文章最後提及香港社會停頓、血腥鎮壓等,「的確係講到好末日預言」,並重申不支持戴的推測,包括第一步的大規模DQ,自言他因有人被DQ才能當選立會議員,「我一直都相信,唔應該有呢啲事情發生。」
辯方就多篇戴耀廷文章發問 指立會過半可與政權討價還價、提及望特首下台
區諾軒繼續接受代表陳志全的大律師馬維騉盤問。馬就多篇戴耀廷的文章發問,其中2020年3月3日在《蘋果日報》的〈反制警察政權就要立會奪半〉,區同意戴表示若反對陣營在立會奪半,可以否決預算案來與特區政權討價還價。法官李運騰問總結戴耀廷說法有何用意,馬指是嘗試顯示戴耀廷的想法如法官陳慶偉所言有「演進(evolvement)」。
李運騰指辯方應展示戴耀廷在 Facebook 分享,由「攬炒藝術家」於《立場新聞》發布的〈9%乃林鄭倒台關鍵〉,區指是第一次看到該文章,但按字面知道有想林鄭倒台的意思,並指戴到了3月31日的〈立會過半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〉一文才提及最終目標要特首下台。李問案發期間戴耀廷有否顯示想林鄭下台,區答「佢有提及過」。
戴文章提「齊上齊落」 區指實際做不到、協調機制有分歧
馬維騉其後展示戴於3月10日在《蘋果日報》發表的〈齊上齊落 目標35+〉,區認為標題公允反映戴的看法,但「實質嘅情況我就唔覺得做到齊上齊落啦」。他引述文章指「這是一個有公民參與的協調機制。在這大原則下,細節仍有待確定」,指戴期望機制可行,但實際上未確定細節。
他又引戴指「若參選的人及團體不參與協調或不按協調的承諾行事,選民不積極參與兩個階段的公民參與程序,這艱巨的目標都難以達到」,指雖戴望達成此艱巨目標,但實際上當時「我哋都見到協調機制發展係有分歧嘅」。法官陳仲衡指,戴提及立會過半,民主派可「達到一個里程碑,有了新的根據點可向下一個里程碑邁進」,但沒提是什麼里程碑。區指的確沒清楚說明,但該句首提及「真普選的路途還遠」,真普選亦是五大訴求之一。區亦確認,該文章沒有用到「大殺傷力憲制武器」。
馬其後展示3月31日的〈立會過半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〉,提到戴形容選票是「武器」,指他在2013年提出公民抗命是「大殺傷力武器」,又指若反對派立會過半,會成為「大殺傷力憲制武器」,區確認。
辯方就〈真攬炒十步〉發問 區同意為戴耀廷預測
馬維騉其後引4月28日〈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〉一文,戴提及「按我的推算,這條香港攬炒宿命路的時間線可能是這樣」,並列出十步。區諾軒同意,戴是「講緊一啲可能,而呢啲可能係未發生嘅」,亦是對未來事件的預測(prediction)。
馬續就該十步發問,其中第一步於2020年7至8月發生:「政府廣泛取消民主派人士參選立法會資格,包括現任議員。民主派由 Plan B 繼續參選」,區同意戴預料在提名期有大規模取消資格,並在法官詢問下同意「Plan B」是之前提及的替補機制。
至於第三步在10月發生:「特首及律政司開展司法程序DQ民主派議員,但因法庭需時處理,故民主派繼續主導立法會」,區同意戴預測9月選舉進行後會有議員被DQ,而司法程序是指司法覆核,「例如話你宣誓唔夠真誠」。法官陳仲衡指認為重點是民主派在DQ後仍主導立會。
官問「攬炒十步」是否戴耀廷「藍圖」 區形容為「最終幻想」、六步已經太遠
第四步及五步提及否決所有政府撥款申請和財政預算案,特首解散立法會;第六步則指:「立法會重選,民主派或要派出Plan C參選,因Plan B也可能被DQ,但仍取得35席以上」。馬維騉指,明顯這是戴的「癡心妄想(wishful thinking)」,惟李指區不能對此評論,陳慶偉亦指辯方起初已指出這只是戴的預測。法官陳仲衡問,但在本案而言,參選者是否不可能達到第六步,因最多只有 Plan B。區指有參選人預備 Plan B,「但講 Plan C 真係太遠啦。其實呢六步都已經太遠啦,有咁多前設。」
李運騰指辯方並非問及是否可行,並改問區會否同意這是戴的「藍圖(blueprint)」或「預測(prediction)」。區答「我會話係佢嘅狂想」,鄒家成、何桂藍等多人發笑。李運騰問即使是狂想,但也是戴很希望實現(very much desired)的?區回應:「我點解會咁講,係因為係啲好唔現實嘅預測囉」,林卓廷重複說「預測囉」,鄒家成和吳政亨亦交談。
馬維騉續問,是否即是戴耀廷的「幻想(fantasy)」?法官陳慶偉指,對馬而言是「幻想」,但對戴耀廷而言是「香港宿命」,正如文章標題。李運騰亦補充戴認為是香港的最終宿命。區再說:「對我嚟講,我真係覺得呢個係狂想,所以係 fantasy」,隔了一會再說:「Final fantasy(最終幻想)」,即引來多名被告笑出聲,余慧明掩嘴大笑。李運騰指,認為區已不能再就戴的想法有再進一步回應,除非戴有跟他直接說,否則區的估計不會比我們好多少(“His guess is as good as ours.”)。
區認戴耀廷攬炒十步如末日預言、不支持其推測
馬維騉其後問及第八至十步,提及大舉拘押民主派領袖,街頭抗爭更激烈,出現血腥鎮壓、發起三罷令社會陷入停頓,西方終對中共實行制裁。馬問,是否如聖經《啟示錄》中的「末日(apocalypse)」,並笑言只是比喻,而不是實際上的世界末日。區諾軒指戴有提及街頭抗爭很激烈、令香港社會陷入停頓,「的確係講到好末日預言。」
區續同意馬指,他並不希望攬炒十步在港發生。馬續問,是否連第一步大規模DQ也不想?區凝重答:「我係一個因為人哋被取消資格而當選嘅立法會議員,我一直都相信,唔應該有呢啲事情發生」,何桂藍發笑。馬問,故戴是否不支持任何一步在港發生,法官陳慶偉更改問題為區並不支持戴耀廷的預計或幻想?區答「我並不支持其十步推測」。
戴耀廷指攬炒可指特首辭職、政府停擺、中共宣布一國兩制結束
李運騰其後指,該文不是戴首次提及「攬炒」,續要求展示4月14日的文章〈攬炒的定義和時間〉。文中戴指「攬炒的定義,可以是指立法會被解散和特首辭職,也可以是指特區政府運作停擺,亦可以是指中共正式宣佈一國兩制結束」,區確認。
李續指,戴在文中問立會過半能否帶來上述後果,之後並回答該問題,提及全國人大可釋法讓中央政府解散立法會及成立臨時立法會,防止政府停擺,「一旦中共這樣做,那是實質宣佈一國兩制結束,也會產生攬炒結果。」李並指,戴其後提及攬炒的時間,指民主派在約一年間需兩次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,才能做到攬炒,而「除非中共肯讓步,不然它是難以阻止攬炒,只是攬炒不會即時發生,很大可能是在2021年底才爆發」。
李續問,那是戴的幻想抑或預測?區指文中與戴後來攬炒十部曲發生的步驟「都係相近嘅」,並在馬維騉詢問下確認,攬炒至少有上文所述3個意思。
【獨媒報導】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,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,16人不認罪,今(17日)踏入審訊第27天。區諾軒繼續接受盤問,辯方指民主派取得立會過半後或令政府寸步難行,而政府有兩種「解決方法」,包括與民主派磋商,或以拘捕和DQ等方法「將多數變為少數」。
辯方就政改方案發問,區主動引述前香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著書,指政改需獲特首同意、立會三分之二議員支持及更重要的中央政府同意。法官李運騰問是否令「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」更難實現,區指因此「睇咗咁多嘢、反思咗咁耐,我都係覺得香港嘅民主路係要透過談判,大家一齊傾,凝聚社會共識,大家先至有機會」,有被告聞言嘆氣。此外,被問到陳志全案發時有否「鬥黃」,區指陳有現任議員優勢,「我會話佢無誘因鬥黃。」
區指據往績陳志全非支持攬炒一派 但稱就本案不望主觀評論被告
區諾軒繼續接受代表陳志全的大狀馬維騉盤問。區曾受訪提及參選人對「35+」有兩種想像,一是透過議會過半提高民主派議價能力爭五大訴求,另一種是不惜攬炒和否決預算案向北京施壓。馬問陳志全是否不支持攬炒的一派?區指「我如果公允啲去講呢,往績嚟講,我係會咁歸納嘅」,但指始終本案談及案發期間各人行動,「所以我唔希望我自己用主觀嘅評論,去評論每一個被告。」
區指陳志全為現任議員 無誘因「鬥黃」、無印象言行比過往激進
馬維騉續就「鬥黃」發問,區曾同意該詞指人們試圖表現得越激進越好。馬問比起「鬥黃」所指的鬥爭,形容比賽的「比黃」是否更合適,區指若放在選舉競爭,「黃」指部分支持者的信念,亦可是比賽的一種。馬續問,根據案發時政治氣氛,參選人是否認為表現得越激進就能獲越多選民支持?區指視乎政治人物定位,並同意對素人而言尤甚。法官陳仲衡一度質疑是否問及意見,區指那是「政治常識」。
馬續引區諾軒 Facebook 文章〈我對立法會協調的「囚徒困境」理解〉,提及「無論知名度、議事經驗、往績,做過議員一定比未做過的好,這叫做現任優勢(incumbency advantage)」,區同意現任議員比素人更有優勢,因可參考往績、從社會議題看到其表現、其政治理念較清晰、透過多年服務聚集支持者,公眾亦可知該人是否勤力。
馬續指,陳志全為兩屆立法會議員,公眾會熟悉其政綱,區同意,並同意陳作為時任立法會議員享有「現任優勢」。馬問陳是否沒有「鬥黃」,區表示「我會話佢冇誘因鬥黃」,亦指沒有印象陳的言行比過往激進。
戴耀廷7.16宣布休息 官問誰指示及付款予香港民研做民調 區認是「問號」
就區諾軒退出初選,區確認在7月15日於 Facebook 宣布退出初選工作,趙家賢翌日亦退出,戴耀廷同日在 Facebook 宣布休息。區表示事前曾去戴耀廷的港大辦公室商討,戴指要「諗一諗」,二人其後沒再討論,區並在宣布退出時將其聲明連結發送至組織者群組,戴沒有特別回應。法官李運騰問,故區只能從戴的公告得知其決定,區同意:「不過相信佢係受我影響嘅。」
辯方展示戴耀廷7月16日的帖文,提到初選協調的主要工作已完成,「因過去幾個月的勞累,我希望在未來的一段日子,爭取多一些休息時間,也可以更專注於學術的工作。」帖文亦提到選舉日前兩周會開始進行民調,結果會在9月2日公布。
李運騰問,若區和趙退出、戴亦休息,誰繼續進行民調?區指已委託香港民意研究所。李再追問:「但誰會向他們發指示和付款?」區答:「呢個係一個問號嚟」,黃碧雲、楊雪盈等多人發笑。區指民調始終要開支,他不確定民主動力有否「畀定一個民調嘅錢」,「有關問題可以問返民主動力。」
陳仲衡亦指,戴在帖文沒有提及要「退出」初選,只是指當時餘下需要做的已不多,望爭取多些休息時間。區同意,故「以事論事,我就轉述咗『休息』呢個字眼」。
立會選舉延期後陳志全辭任 法官問及僅35名民主派當選情況
陳志全最終報名參選立法會。區諾軒確認原定9月的立法會選舉延期,現任議員續任至少一年,惟陳志全當時沒有延任並辭職。馬維騉其後就立法會程序發問,問反對派取得立會過半,是否可預期立法會和各委員會主席均由民主派擔任?區同意。
法官陳仲衡即指,立法會主席一般不會就預算案投票,若「35+」望否決預算案,是否不會投選民主派任主席?區指不一定,要視乎當時環境,如建制派是否有足夠議席;並同意若民主派只有剛好35人當選並任立會主席,只有34人能投票。法官李運騰指馬的問題有太多前設。
辯方問民主派過半是否令政府寸步難行 區稱取決政府是否願意商討
馬表示,若民主派和建制派各有35席,情況會很「棘手」(tricky),但若有多於35席,會預期民主派佔據立法會大部分重要職位,區同意。馬續問,若反對派獲得多於35席,能否說會令政府「寸步難行」?區指取決於政府與立法會多數派是否願意「一齊傾」。
辯方指過半後政府或以DQ、拘捕等「將多數變為少數」
馬續指,若上述情況出現,有兩種「解決方法」,一是政府與反對派磋商(negotiate),二是政府以不同方法,將立會的「多數變為少數(reduce the majority into a minority)」,有被告發笑。法官陳仲衡問是什麼意思,馬解釋變成少數有很多方法,包括DQ。李運騰問馬是否假設法庭會容許這樣發生?馬說認為政府比法庭更有權力,多人發笑,李亦微笑,馬即指雖有人發笑,但他無意作出諷刺(sarcastic)。
李運騰續指,認為問題不恰當,又反問辯方指所謂「消除多數(remove majority)」的意思是「殺了他們?(“By killing them?”)」,着馬要問得更具體,多人發笑。馬指在極端情況下,可能是拘捕和DQ。陳慶偉問馬最終問題為何,馬指對現時答案滿意,沒有再追問。
區同意政改須獲三分二支持 引張炳良書指香港民主路要談判才有機會
馬維騉其後指,預算案一般過半數便能通過,惟政改方案則須三分之二議員支持才能通過,亦與達致普選息息相關,區同意。陳仲衡問,故35+目標從不是要取得立會三分之二以推動政改?區確認:「冇咁講過。」
李運騰續問區,是否必須多於三分之二才能啟動政改,而特首如不獲足夠支持,也不能以自己想要的方式(in its own way)推動?區同意,指可參考《基本法》第64及74條,又指因此這麼多年來,「我哋成日話民主派係關鍵少數,就係因為民主派有起碼三分之一嘅議席。」
李運騰問,故政府事實上在推動政改上沒有話語權(does not have a say),而是取決於能否獲三分之二議員支持?而即使特首想推行政改,亦不是他一人說了算?區同意,並問法官能否引述一位學者說法,陳仲衡着他指出,又指「相信不是D1(戴耀廷)吧」,有人發笑。
區續指,前香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在2022年(應為2021年),曾出版《Can Hong Kong Exceptionalism Last?(香港的例外會長久嗎?)》一書,提及香港要實現民主政制,根據既有機制是要凝聚社會上的共識:「首先特首要同意咁做、立法會要有三分之二議員支持(換言之係香港大多數嘅政治團體),更加重要嘅係要得到中央政府嘅支持,起碼要通過呢三個窗口,所以特首很難一個人說了算。」區急促談及書本內容時,傳譯主任一度大聲打斷:「慢慢嚟唔該」,多名被告發笑。
李運騰問,這是否令「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」更難實現(more unrealistic),因特首的想法並非決定性(determinant)?林卓廷說「嘩」。區續說:「所以……睇咗咁多嘢、反思咗咁耐,我都係覺得香港嘅民主路係要透過談判,大家一齊傾,凝聚社會共識,大家先至有機會。」林卓廷聞言一度嘆氣低頭,鄒家成亦攤開雙手聳肩和發笑。
區同意引《權力及特權法》成立調查委員會同須三分之二議員支持
馬續指,若是由議員而非政府提出法案,則需在地方選區和功能組別均取得過半支持才能通過,區同意,指出是「分組點票」制度。馬續指,同樣情況亦適用於引用《權力及特權法》成立專責委員會作調查,區同意。
區同意陳志全投票前會詳閱議案文件
馬維騉最後向區諾軒指出辯方案情,指陳志全每次在投票前,都會仔細考慮議案及預算案的內容。主控萬德豪質疑問題太籠統和問及個人意見,法官陳慶偉遂改問:「你與陳志全曾在立法會共事,以你們的關係,他是一個盡職盡責(conscientious)的議員,他是否於投票前均會仔細審視相關文件?」區同意。
區表示無聽過陳志全提及會無差別否決財案
馬續指出,以區諾軒所知,陳志全從沒說過任何關於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的言論。控方問是否談及二人對話,法官李運騰遂將問題改為:區有沒有聽過陳志全提及,若當選的話會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?區表示沒有聽過。
馬再指出,若政府願意提出落實普選、全民退休保障計劃、反性傾向和種族歧視、同性婚姻等議案,陳志全是否必定會投票支持。李運騰打斷指他將太多問題放在一起,令問題過於揣測(speculative),陳慶偉亦指辯方已指出陳投票前會仔細考慮法案文件,「你怎能問這條問題(指陳必定會支持)?」林卓廷大笑。
馬最後再指,若政府推動與陳志全政治主張相符的議案,陳會支持,李運騰質疑他是否有必要問,即使證人回答亦沒有價值,又指馬的第一條問題已達到目的,最後馬表示已完成盤問。案件下周一續審。
墨落無悔稱支持度低須停選舉工程 區認屬政治常識:多年嚟選民都做策略投票
此外,馬維騉今亦就陳志全在 Facebook 張貼的「墨落無悔」聲明書發問,區同意該聲明的作者在選詞用字上沒有諮詢過他,對曾否諮詢過戴耀廷亦沒有相關資訊,並同意馬指「墨落無悔」與初選組織者無關。
聲明列明,參選人「若支持度跌出各區預計可得議席範圍,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」。被問讓支持度低的參選人避免浪費支出是否政治現實或常識,區指「如果你覺得自己冇辦法當選,就冇必要繼續花費落去」。
法官李運騰追問,落敗者不能繼續選舉工程不正是「35+」其中一個目標嗎?區解釋協調機制分為兩階段,首階段是初選勝出者據協議數目報名參選立會,其中新東目標贏6席、派7隊參選;第二階段則是正式選舉前,據民調結果決定最後支持6隊還是7隊參選,若排名低於第7隊,就不能繼續參選。
李運騰問,因此「墨落無悔」相關要求基本上是與35+「共同綱領」的所謂共識相符?區指「係有呢個背景喺裏面」,並同意陳仲衡指35+其中一個目標亦是不希望浪費選票。馬維騉總結,勝算低者停止選舉工程、避免浪費選票均是過往選舉已沿用的政治常識,區指該想法是基於多年來香港選民都會「策略投票」,集中選票予最有勝算者。
至於「墨落無悔」列明「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,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」,馬維騉一度問該「會」的意思是強或弱,惟陳慶偉指區並非作者不能回答。區亦同意李運騰指出,港島楊雪盈在初選落敗後仍報名參選,是有違「35+」精神。楊的名字有出現在「墨落無悔」。
「35+公民投票」文件無提否決權 惟區不同意是提名表列明參選人須認同的文件
馬維騉亦展示陳志全的提名表格,當中列明「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,包括『民主派35+公民投票計劃』及其目標」。區早前在大律師沈士文盤問下同意,沒有一份文件以「民主派35+公民投票計劃」命名,據其理解該「計劃」是指涉各區共同綱領。
馬維騉今展示從趙家賢電話搜得、題為「民主派35+公民投票」的文件,談及初選提名和投票的日程和安排、各區目標議席等,又指在中央直接為港制定《國安法》的情勢下,參選人被DQ風險大增,籲所有熱愛民主的港人積極參與投票。
區指案發時曾看過該文件一次,推斷應在6月頭到中旬寫好,確認文件沒有提及使用否決權,亦無提及「35+計劃」的意識形態。李運騰問文件對象是參選人還是大眾,區指「我連份文件畀邊個我都唔清楚」,最初想過是否予傳媒;至於文件由誰撰寫,區稱:「好大機會係民主動力嗰邊嘅人。」
馬續問,故提名表格條款上「民主派35+公民投票計劃」是否指這份文件,區不同意,重申他一直的理解都是指各區共同綱領。區亦同意,新東就否決財政預算案沒有共識,僅對舉辦初選、議席數目、替補機制及舉辦選舉論壇有共識。
案件編號:HCCC69/2022
16人不認罪受審
審訊不設陪審團,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、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。控方代表為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及周天行,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潘熙、大律師沈士文、張耀良、黃宇逸、關文渭、馬維騉、盧敏儀、石書銘、黃廷光、Trevor Beel 等,本身是大律師的劉偉聰則自辯。
不認罪被告包括獲准保釋的鄭達鴻、楊雪盈、彭卓棋、何啟明、劉偉聰、黃碧雲、施德來、陳志全、柯耀林、李予信10人,及還柙的何桂藍、吳政亨、鄒家成、林卓廷、梁國雄及余慧明6人。
列席認罪被告包括馮達浚、朱凱廸、梁晃維、譚凱邦、岑敖暉、黃之鋒、袁嘉蔚及吳敏兒,全被安排在延伸庭就坐。